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214号

    罪犯黄亚军,男,1998年5月11日出生,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汉族,高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511602199805117597,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九监区服刑。

    2021年12月28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1202刑初39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黄亚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28年11月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赃退赔人民币490余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3月4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黄亚军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获得表扬四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30万元(已履行10万元),退赃退赔人民币490余万元(已履行20万元)。鉴于该犯系未全部履行生效判决后中的财产性判项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黄亚军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