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监狱

                 

2023〕苏徐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陈勇,现在江苏省徐州监狱一监区服刑。

    2020年3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刑初80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陈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全部财产。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4日作出(2020)苏刑终10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于2020年11月5日向罪犯陈勇送达生效。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1月27日交付执行。

    罪犯陈勇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8月、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该犯财产性判项已终结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陈勇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