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邻居“拆墙”闹纠纷 法官打通邻里“心墙”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曹玉婷 李慧 发布时间:2024-08-14 浏览次数:979
“法官,他们家太霸道了,我花了2000多的不锈钢护栏被老邱他们家踢弯了不说,种的油茶树也被压坏了,这么多护栏放在家里我看着就闹心,他们必须给我个说法!”
“法官,你可别听老朱乱说,护栏都竖到马路上来了,我就往前挪了一下,我可没踢,再说他们家买的护栏本身就是二手的,我不赔!”
江苏南通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的第十一审判庭内,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正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中,原告朱大爷和被告邱大爷各执一词,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
原来,朱大爷与邱大爷两家是住在前后多年的老邻居,朱大爷家为了安全起见,在房屋四周建起了围墙和护栏;而邱大爷认为围墙和护栏占用了集体土地,便将护栏拔出放倒制止对方施工。双方为此矛盾激化,朱大爷一气之下将邱大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00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黄凤将双方的意见细细梳理,发现该案的争议焦点是不锈钢护栏的损失费用。损失金额虽然不大,但老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一判了之难以息事宁人,关键是要打通老邻居之间的这堵“心墙”。于是庭后,黄凤打通了金新街道文山村支书戴峰的电话,邀请他一起到现场去看看。
“法官,除了你看到的坏掉的护栏,当时我砌墙可是请了两个工人,砌墙的黄沙、石子和人工费都是我的损失啊!”“法官,给你看我当时拍摄的视频,从东到西的护栏我全拍到了,没有损坏的,今天看到的这些坏的护栏我是不承认的。”勘查现场,邱大爷和朱大爷仍然火药味十足。
“两位也是30多年的老邻居了,为了这点钱伤了感情不值得,我们听法官的话不会错的。”村支书戴峰帮着安抚两位老人。
经过现场勘验,黄凤发现案涉的护栏部分损坏,尚有残值。“背对背”做做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案子应该会有转机。
“朱大爷,您主张的围墙、油茶树的损失,庭审中您也说了这块没有证据,法院很难支持呀。”黄凤先是来到朱大爷家劝解道:“但是不锈钢护栏确实有损坏,不过我劝您不要申请鉴定,又浪费钱又浪费时间。再说,您和邱大爷几十年的邻居了,双方各退一步,今天就把事儿解决了,护栏就让邱大爷拉走,再补偿您部分费用,您看呢?”法官的话句句在理,朱大爷也有了初步的调解意向。
离开朱大爷家后,黄凤随即来到邱大爷家中:“邱大爷,我们刚刚都看了,护栏确实有部分损坏,您也承认是您拔的。刚刚您提到家里亲戚也是做不锈钢护栏生意的,您看,护栏您拉走让您的亲戚帮忙折价卖掉,这样双方损失都小一点。”
“法官,您也看到了我们两家中间的马路太窄,车子掉头都困难,看到老朱修建围墙占用了马路,我确实是一时冲气不过……其实我也愿意调解。”一番工作后,邱大爷也松了口。
黄凤趁热打铁,在村干部和周围邻居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邱大爷立刻打电话让亲戚来拖走了护栏,并折价600元当场赔给了朱大爷。
炎炎夏日,一天的勘查、调解下来,黄凤的制服早已被汗水浸透。傍晚时分,两位老人终于握手言和,恰好一缕凉风吹过,顿时消散了浓浓的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