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法庭+巡回审理,绘就解纷新“枫”景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蔡铭煜 发布时间:2024-08-15 浏览次数:1328
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基层社会治理“桥头堡”作用,日前,兴化法院西鲍法庭依托“融合法庭”,走村入户、就地办案,就三起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审理,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在沙沟镇“融合法庭”,谢俊成法官正在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对于是否继续履行被告父亲与原告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产生了争议,同时被告存在将房屋转卖第三人的情况。为了快速高效解决冲突,谢俊成借助融合法庭解纷平台,积极发挥多元调解优势,及时联系当地网格员和村干部参与纠纷化解,最终促成了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在一起继承纠纷巡回审理中,李唯法官来到被继承人位于垛田街道得胜村的家中进行走访,实地查看了当事人的居住环境。庭审现场,李唯充分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纠纷化解,坚持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找准矛盾焦点、化解彼此积怨,也为该类农村地区多发纠纷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李林秀法官邀请检察院干警一同来到中堡镇长安庄村,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庭审中,李林秀结合该村村规民约中的“敬父母,孝当先;寸草心,三春晖”的规定,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老人子女交流谈心,并结合典型案例告知被告,不应以与父母之间存在矛盾为由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最终,在法官、检察官以及当地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该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庭审结束后,李林秀还向现场旁听的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他们要尊老爱幼,弘扬孝道,孝敬父母。同时提醒老年人,如果遇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也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良法善治,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今后,兴化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融法入网、多元共治,推动矛盾纠纷靠前化解、法治资源全域覆盖、治理效能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