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28号

罪犯马跃,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五监区服刑。

罪犯马跃,曾因故意毁坏财物于2019年8月17日被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拘留二日。

2020年11月19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刑初80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马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1月26日交付江苏省镇江监狱执行刑罚

2023年6月28日,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函告江苏省镇江监狱:经调取相关卷宗资料,我局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张德平猥亵儿童案件时,司法机关采用了我局调取的徐州市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员张德平同监室人员马跃、马先启、郭黎明证人证言。

罪犯马跃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11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马跃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