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闻天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4日作出(2019)苏1282刑初700号刑事判决,以闻天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闻天其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一万六千六百元,用于发还各集资参与人。后闻天其上诉,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8日作出(2022)苏12刑终6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罪犯闻天其以患有脑梗、心梗、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2型糖尿病为由,于2022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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