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者,隐伏避盛暑。小暑至处暑之间,就是俗称的“三伏天”,是一年中最炎热的时期,唯有隐伏方可避开盛暑。8月22日,末伏接近尾声,崇川法院开展“末伏猎赖”专项执行行动。被执行人“莫”伏,法官来找你啦!

 “拂”晓集结——抢的就是时间

清晨6时,执行人员已经集结待命。本次执行行动共安排十余名执行干警分赴12处现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小燕作动员。“现在是早上六点零三分,大部分被执行人还在家中,我们一定要抢抓这个时机,让他们‘措手不及’,同时还要提醒大家注意规范、文明执行,确保执有所获!”

蹲“伏”促履——狡兔三窟逃不过火眼金睛

2021年3月,施某以买车为由向葛某借款13万元,后仅归还4万元。葛某多次索要余款均被拒绝,遂诉至崇川法院,请求施某归还本金及利息损失。今年1月,法院判决支持了葛某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后,施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且拒不接听执行人员电话。

经查,施某有多处住址,前期摸排后排除了其中2处,本次大执行中,执行人员前往某小区终将施某控制,并带回法院进行谈话。执行法官继续督促其履行义务,考虑到施某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执行法官表示将依法对其采取包括拘留、罚款在内的强制措施。最终,施某履行了2万元,余款和葛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案件以和解结案。

“扶”助代履——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2023年5月,朱某向某金融机构借款60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后仅归还27000元,余款未能及时归还。金融机构诉至崇川法院,经诉前调解,朱某同意于2024年7月底前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但期限届满后,朱某仍未履行,金融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朱某,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在居住地找到朱某并将其带回法院谈话。上午9时49分,朱某家属凑齐全部欠款送至法院,代朱某履行完毕。家属表示,朱某已多次向他人借款消费,最后没能力偿还,只能由家人替其还债。执行法官对朱某进行教育,希望这是最后一次由家属代为履行,以后诚实守信、守法尽责。

诚“服”愿履——别让失信影响亲属

2022年7月,袁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黄某借款28000元,后仅归还4000元,余款未能按约偿还。黄某诉至法院,经调解,袁某同意在2024年6月底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期限届满后,袁某仍未履行,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袁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乃至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甚至影响到家人。考虑到主动履行义务更有利于自己和家属。当天上午,腿脚不便的袁某主动让其儿媳到法院帮他将全部款项汇至法院账户,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负”重责履——小心!房内有煤气罐

2021年11月,秦某向某银行借款30万元,到期未能偿还,银行诉至崇川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银行诉求。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秦某名下不动产,经多次督促履行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案涉不动产实施强制腾空。

8月22日,强制腾空过程中,法官发现该不动产内有多瓶液化气罐,且液化气罐内仍有大量未使用的燃料。考虑到腾空物品的特殊性,为确保安全,执行法官联系相关企业上门将液化气罐予以回收,剩余物品全部腾空。目前,该不动产已完成上拍前的全部准备工作。

本次“末伏猎赖”专项执行行动共计上门调查12处,执行完毕案件5件、和解案件2件,腾空不动产2套,执行到位金额12.53万元,有力震慑了“老赖”。

下一步,崇川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将“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贯穿执行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准度、速度、温度,一执到底,用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