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283号

    罪犯岑刚,男,1997年6月21日出生,贵州省惠水县人,布依族,大学本科文化,公民身份号码522731199706218675,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六监区服刑。

    2021年10月14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623刑初28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岑刚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12月9日交付执行。

    罪犯岑刚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1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获得表扬4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履行壹万元);。鉴于该犯系财产性判项未全部履行,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岑刚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