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倩倩,女,1986916,汉族,中专文化,公司经理,户籍地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住江苏省南京市。罪犯王倩倩因犯非法经营于2022年7月1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罚金人民币七万元2022年8月2日罪犯王倩倩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22年11月14日,本院作出(2022)苏0191刑更7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准予罪犯王倩倩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7月28日本院作出(2023)苏0191刑更4号收监执行决定书,因罪犯王倩倩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决定将罪犯王倩倩收监执行,后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2023年8月29日南京市看守所出具关于建议为罪犯王倩倩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函,以罪犯王倩倩怀孕为由,建议我院对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苏0191刑更5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准予罪犯王倩倩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自交付社区矫正机构之日起至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之日止。2024年4月7日罪犯王倩倩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罪犯王倩倩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要求,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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