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帮梅(曾用名吴银香),女,汉族,1994年5月19日出生于贵州省平塘县,公民身份号码522727199405194265,初中文化,无业,目前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区平塘县克度镇光明村旧院组31号。2024年1月19日,本院作出(2023)苏0191刑初341号刑事判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罪犯吴帮梅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已生效。2024年2月2日我院收到罪犯吴帮梅提交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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