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法院)罪犯苏小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621
罪犯苏小杰,男,1990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6月1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案件生效后,罪犯苏小杰以身体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527-82963008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8号 宿城区人民法院刑庭
罪犯苏小杰,男,1990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6月1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案件生效后,罪犯苏小杰以身体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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