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雨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243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苏 0324 刑更 2 号
罪犯被告人杨雨,女,1988 年 4 月 5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48119880405332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波塘镇蛟塘村,现 居住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三区 135 号楼。
罪犯杨雨开设赌场一案,2022 年 8 月 29 日本院作出了(2021)苏 0324 刑初 641 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 罪犯杨雨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非 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生效后,杨雨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徐州市中心医院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对罪犯杨雨进行 医学检查,杨雨目前宫内妊娠,单胎存活,相当于孕 13 周 +3 天。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2023) 苏 03 法医审字第 019 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 认为罪犯杨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 经征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的意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亦 同意本院对罪犯杨雨暂予监外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罪犯杨雨暂予监外执行(自 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至妊娠终止之日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