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拒绝沟通到主动赔钱,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因为被告的不理解原本十分棘手,但南通通州法院干警以“如我在诉”的担当和智慧,不仅为原告争取到了赔付款,也为被告解决了急难愁盼。

火药味十足的电话

“我告诉你,我在打工是很忙的!我是不会接法院电话的,也不会收法院邮寄的快递,更不会赔钱!”电话那端是一个老人的怒吼声。这是南通通州法院干警多次联系刘某后第一次收到对方的回电,然而想讲的话还没说出来,对方早已怒火冲天,认为保险公司的起诉毫无道理,要求法院不要再“打扰”他。

打电话来的刘某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被告,其未取得驾驶证并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妻子王某乘坐其后)与驾驶小轿车正常行驶的顾某发生碰撞。因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顾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后,顾某车辆经维修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12000元,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取得向刘某追偿的权利,起诉要求刘某偿还垫付款9000元。

寻找解纷的钥匙

金额虽小,但矛盾很大。法官助理先与原告代理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刘某因本次事故中妻子王某也受伤了并花费了不少医药费,认为自己都未去找保险公司赔偿,反而却成了被告,心里非常委屈。

综合考虑到刘某60多岁的年纪,又在农村务工,法院干警若是贸然登门,反而会令刘某反感。为此,法院积极联系当地的村委会、司法所,请村干部、网格调解员先上门与刘某家人谈心,争取刘某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果然,第二天当法官助理再次拨通刘某电话时,他的语气明显平静了很多,在电话里,他诉说了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在农村赚钱打工的不易。

 “法院是讲道理的地方,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法院会尽力促成调解,你也不要太过担忧,下午我们一起到村委会谈谈。关于你妻子受伤治疗的花费,我们也一起想想办法。”

没有想到法院不仅帮忙调解,还有帮忙解决妻子的事情,刘某喜出望外,一口答应了。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陈超与法官助理在村委会见到了刘某夫妻俩。陈超先是帮助王某梳理了医疗费、误工费的总金额,建议王某将治疗的相关病例、发票搜集起来,后又联系保险公司咨询保险报销的流程与要求,并告知村委会若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可为刘某申请法律援助。刘某夫妇见此,当下便同意调解,并表示回家会与家人商量,尽力一次性解决本起纠纷。

现场交付终圆满

经过法官助理耐心的解释和劝说,保险公司同意刘某赔付4800元,但要求一次性付清。当刘某得知这一消息时,他在电话那头保证:“我一定凑齐4800元,周五就在村委会见面,由我老婆当场交给保险公司!”

当天交付现场,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收到4800元现金后,又详细的询问了王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治疗情况,建议其尽快将病例及医疗发票提交给保险公司,可以帮其申请报销部分费用。在场的村干部笑着说:“法官连着跑了两次,又多次给我们村里打电话关心你们夫妻,还向司法所帮你们申请法律援助,前前后后做了很多工作,幸好事情终于圆满解决了。” 王某听后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