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名单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1347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活动有关要求,现对以下候选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一、全国模范法院
1. 江苏省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吴区)人民法院
2.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
1. 陈文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人民法庭庭长
2. 徐刘根 东台市人民法院三仓人民法庭庭长
3. 边晓斌(回族)仪征市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4. 何 芬(女)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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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