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法院)罪犯刘德利监外执行案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125
罪犯刘德利,2021年9月2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判决生效后,刘德利向我院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病历资料。现将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2--57706431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58号,昆山市人民法院
罪犯刘德利,2021年9月2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判决生效后,刘德利向我院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病历资料。现将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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