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法院)罪犯李祥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475
罪犯李祥,男,1991年11月2日生,江西省抚州人,居民身份号码362531199111024539,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岗上积镇东源村港背组43号,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春晖路149号。
本院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2024)苏0205刑初297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李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罪犯李祥以其患肝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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