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以高质量服务延伸助力推进乡村自治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辛春晓 赵雨秋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1212
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坚持强基导向,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着力点,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以扎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立体式”法治宣传。联合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深入乡村开展“防溺水 护安全” “抵制高额彩礼 树立婚俗新风”等宣传活动10场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发布典型案例3起,《无偿帮助朋友开车出事故,朋友承担赔偿责任》被中国新闻网、《现代快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功能,在土地权属、邻里关系、劳务纠纷等案件办理过程中,以公正审理和释法说理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以鲜活的法治案例凝聚社会共识。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法枫景”专栏,发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典型案例25篇,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沉浸式”巡回审判。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抓实“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加大巡回审判频次,拓展巡回审判地点,扩大旁听人员范围,截至目前,开展巡回审判73次。将巡回审判与“代表委员进法庭”结合起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104人次、协助调解59人次、座谈交流31人次;将巡回审判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在庭审中设置“法律规范释明”环节,结合典型案例对合同订立解除、继承新规等进行宣讲,增强现场教育效果。“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项目被评为新沂市2023年度十大优秀“法治为民实事”项目。
“实境式”法治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指导,打造“人民调解员”素能提升“实境课堂”,建立人民调解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和个案研判机制,进行“菜单式”指导、精准施训、靶向教学,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办案技巧。定期组织培训指导、现场观摩、座谈交流活动,分层次、分批次开展网格员、代表委员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邀请其参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相邻权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庭审活动,促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今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