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法院利用“一次性实质解纷”通道成功化解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实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王某系东台某小区的业主,周某系该区小区物业人员。周某在楼栋巡查过中,发现王某存在占用公区现象,遂进行拍照并留存。自2024年6月开始,王某在自己的社交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及小区业主群发布周某的相关视频,同时发表的对周某及其他物业人员的不实言论,对周某的工作及生活产生了恶劣影响。在此期间,周某多次报警处理,王某未予理会,遂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为避免“一判了之”,东台法院开通“一次实质解纷”通道,先由诉前调解团队根据案件起因、基本事实,研判该事件在网络发酵的扩散范围,然后由法官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案例,对王某的行为进行释法说理,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业主群、抖音等不特定空间,亦要遵守道德约束和法律规定;再由调解员从法理及情理层面向周某讲解调解对于缓和双方关系、节省时间成本的益处,降底双方矛盾的对抗性。经过多轮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即刻删除发布的照片、视频,当面向周某进行道歉,当场以现金方式贴补周某因本案造成的各项费用。

法官寄语: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何公开传播的信息都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纠纷,应与人为善、尊重他人,选择合法、合理且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切不可以为披上了键盘“马甲”“就可以“按键伤人”,让网络平台成为侵权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