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一边是急切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一口一个“没钱”的被执行人,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干警如何巧用执行措施,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溧水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将被执行人移送破产审查,成功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为申请执行人快速高效解决了烦“薪”事。

2024年1月,王某与南京某工程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纠纷。经仲裁裁决,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经济赔偿金四万余元,却迟迟未履行,王某遂向溧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南京某工程公司有多起未结被执行案件,且涉案金额较大,其财产已被另案查封或冻结,本案无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沟通督促其履行债务,但该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王某则认为该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担心自己的辛苦钱打水漂,迫切请求尽快执行到位。面对焦急万分的申请执行人和无从下手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积极寻找新的解决途径。

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陷入困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案涉债务虽系职工工资,但对于本案轮候查封的资产,在执行程序中王某并不能优先获得清偿。执行法官经向王某充分释明并征求其同意后,决定将南京某工程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正是这一决定,促使一直消极逃避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仍有一些资产和经营潜力,企业资质也具备一定价值,如破产清算,公司将面临无法挽回的损失,并愿意积极筹钱履行债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南京某工程公司筹集资金15万余元将王某及另外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履行完毕。王某拿到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的高效工作和不懈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通过对符合“执转破”条件的被执行人企业移送破产审查,能够有效化解执行积案,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挽救具有重组价值的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本案通过“执转破”机制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机会,也为此类案件的顺利执结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后,溧水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思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