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开展国庆节前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杨洁 庞凡丁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455
为深入贯彻“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活动,提升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被执行人在国庆前夕返乡过节的时机,加大查人找物的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9月29日晚上6点,泉山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分成4个执行团队,出动8辆警车,同时奔赴各个执行地点。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贯彻落实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工作要求,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开展执行行动。
执行行动中,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不在家的情况,执行法官对其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加强法律释明,敦促被执行人家属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果,希望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案例一:
“感谢法院的宽容理解,我们一定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履行义务。”家住铜山区某小区的刘女士这样对执行法官说。去年,刘女士的爱人李某因为生意需要资金流转,将此处房产抵押给了申请执行人。但因为经营受阻,无法还钱,李某无奈背上了官司。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对涉案涉房产张贴了腾房公告,出具了拍卖裁定,但李某在限期内未腾空房产。经执行法官现场调查,此处住宅由刘女士及其子女居住,李某未在现场。
考虑到这是李某及其妻子刘女士的唯一一套住宅,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耐心细致地对刘女士进行法律释明,最终刘女士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签下了承诺书,承诺在案涉房产拍卖成交后三日内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至法院。
案例二:
王某与杨某是十多年的老友,在得知王某要扩大生意急需用钱时,杨某毫不犹豫地将手头的30余万元借给了王某,后因经营不善,王某无法及时还钱,两人最终对簿公堂。
判决后,王某一直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只好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前往王某住所,但都没能找到王某。通过这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掌握了王某的去向并对王某采取了拘传措施。
执行法官给王某讲明利害,表示会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经过法律释明,王某当场与亲人联系,通过现金和转账形式履行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住所31处,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扣押汽车一辆、厢式货车一辆、腾空房产一处。当场执结、和解结案14件,执行到位金额112.4万元。
泉山法院此次节前集中执行行动不仅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营造了“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为服务民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接下来,泉山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以执行的“强度”保障民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