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子瑞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结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154
罪犯刘子瑞,女,1989年3月28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南市区16号地块18号楼三单元401室。
本院于2023年12月23日作出(2023)苏0312刑初802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刘子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罪犯刘子瑞现处于哺乳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刘子瑞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刘子瑞,女,1989年3月28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南市区16号地块18号楼三单元401室。
本院于2023年12月23日作出(2023)苏0312刑初802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刘子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罪犯刘子瑞现处于哺乳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刘子瑞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