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谈苏云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394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谈苏云,女,1993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2024年9月19日本院作出(2024)苏0116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谈苏云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罪犯谈苏云以哺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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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