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法院)罪犯朱宝林暂予监外执行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淮安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386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朱宝林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朱宝林,男,汉族,1986年11月5日出生于淮安市淮安区,小学文化,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万达公寓B座701室。
罪犯朱宝林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24年9月1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判后,罪犯朱宝林以其患有糖尿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7-83589346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府前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