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法院)罪犯卢思婷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379
罪犯卢思婷,女,1998年3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人员,住广东省茂名市。罪犯卢思婷因犯诈骗罪,于2024年4月28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卢思婷以生育一子,现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相关病历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2-5280206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