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谢文瑞申请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465
罪犯谢文瑞,男,汉族,1998年10月17日出生于泗阳县。
本院于2024年6月14日作出(2024)苏1323刑初271号刑事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罪犯谢文瑞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谢文瑞以其系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谢文瑞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讯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17,联系人:常法官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