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化解纠纷“大合唱”
作者:李金宝 徐从兵 发布时间:2013-01-07 浏览次数:996
连续五年办案超千件,2012年结案2036件,法官人均办案407件,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先后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先进集体”“最佳人民法庭”“廉洁司法示范庭”“司法公开示范庭”…… 日前,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表彰了一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作为宿迁市法院系统的唯一代表、沭阳法院庙头人民法庭又榜上有名。当地群众得知这一消息后,齐聚法庭门前庆贺,鞭炮齐鸣,锣鼓喧天。
近年来,庙头人民法庭加强能动司法,主动延伸职能,探索与村镇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新思路,立足巡回审判点、特约调解点和诉讼服务点,全面铺开针对纠纷的非诉防控线、诉前拦截线和诉中调解线,面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抓好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去年上半年,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先后两次到庙头法庭视察和调研,对沭阳法院警民联手合力化解纠纷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拓宽渠道 寻求化解矛盾路径
去年初,庙头法庭将全庭干警分为6个小组,每个小组挂钩一个乡镇,建立和谐共建关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制宣传、参与综合治理等活动。他们与派出所建立执行信息共享通道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及时获取被执行人线索,有效应对执行突发事件;与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研判与调处联动机制,每月召开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矛盾纠纷的新动向、新特点,并委托司法所和矛调中心调处相关案件;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由各乡镇在镇区商业集中地段为法庭安排了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场所。各巡回审判点按照“四个一”标准配置,即一间适合接待、调解、开庭的办公室、一套符合办案需要的硬件设备、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组精通巡回办案的人员,实现了巡回审判的规范化、制度化。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的作用,该庭将相邻权纠纷、抚养赡养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等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均列入巡回审判范围,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同时,将巡回审判和矛盾排查、法制宣传、参与综合治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巡回审判的综合效应。去年以来,该庭共巡回办案38件次,占审理案件总数的18.3%。
重心前移 搭建化解矛盾平台
以强化预防为方针,坚持前移工作重心,以庭、镇协同为平台,切实维护基层平安稳定。近年来,庙头法庭积极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在所辖颜集、潼阳等6个乡镇的镇(乡)政府办公场所设立“司法服务点”,定期安排法官驻点办公,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对共建联络、联合防控、合力化解、指导民调、特约调解、巡回审判、人民陪审、民意沟通、综合治理等方面作了约定。法庭主动加强与辖区各街道乡镇矛盾纠纷信息互通,与当地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综治部门等共建信息共享、联动网络。
去年10月中旬,沭阳县永泰木业有限公司拖欠85位民工半年工资77656元,双方引起讼争。庙头法庭在庙头镇矛盾调处中心、综治办公室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拍卖工厂财产还债等方法使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也解决了工厂倒闭后无钱还债的难题,双方都很满意。
协同调处 探索化解矛盾方法
近年来,庙头法庭通过与辖区政府和司法所的共同努力,先后在辖区内乡镇建立独立调解人网络、特邀调解人网络和协助调解人网络,对调解网络中调解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登记造册,定期和不定期与上述调解组织人员联系,并与辖区各司法所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约定每隔三个月与辖区六个乡镇场司法所所长交流和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促进诉调对接机制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调解引导力度,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审务进社区等活动,宣讲和谐司法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乡镇综治办、法庭、司法所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分析诉调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矛盾纠纷处理的预警方案,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该庭还在法庭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办公楼一楼显眼位置为工作室配备专门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在立案时,凡是适合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该庭均先行引导当事人进入人民调解工作室以“圆桌”商谈的形式,免费进行调解。对人民调解室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事人的要求经过法院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庭及时为其出具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
69岁的沭阳县颜集镇虞沟村王银生老汉,因患脑血栓手脚不便,原先和老伴一起生活,由老伴照顾生活起居,但去年初老伴突发疾病去世,三个儿子对老人赡养互相推诿。去年11月初,老人到法庭准备起诉三个儿子。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完全可以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庙头法庭法官宋延峰立即引导其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后经人民调解员反复调解教育,王老汉与三个儿子很快就达成了赡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