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女友不辞而别失恋男怒烧准丈人房屋
作者:钱晖 施瑜 发布时间:2007-04-25 浏览次数:1621
2006年11月,同居四十余天的女友离开了被告人袁某,袁某自感人财两空,怒气难消,四处寻找女友想问个明白,却不见女友踪影。一日袁某来到女友父亲宿舍,却发现屋门紧闭,想起连日来寻找的辛苦、失恋的伤心,袁某心中怒气无处发泄,即产生了放火引出女友的恶念,遂破门而入点燃衣橱内衣服后逃离现场。因扑救及时,火灾未造成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的行为已经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但鉴于其属激情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