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参与离婚纠纷调解效果好
作者:姜国云 发布时间:2007-04-25 浏览次数:1427
本网泰州讯:离婚案件着重调和,是人民法庭维系家庭和谐的保障。近日,顾高法庭根据当地民俗,邀请当事人的“老娘舅”参与离婚调解,顺利调和了一起离婚案。
依姜堰乡风民俗,“老娘舅”在家庭中有着至高无上的中立地位,农村家庭中弟兄不和、夫妻吵架、财产分割等,“老娘舅”参与调解是家常便饭。“老娘舅”的中立往往能感染家庭成员。
在顾高法庭审理的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男方臧某向法院诉称,女方葛某常住娘家,要求与葛某离婚。葛某称在娘家居住是因为生养后在娘家休养,否认打骂臧某。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年龄不大,阅历较浅,婚后并无较大的矛盾,更多的是因各自不能宽容对方,又不能找到有效的沟通方式所致。
承办法官在与当事人亲属的交谈中了解到,双方有一个良好的调解基础就是对臧某的老娘舅十分尊重与信任。为了能调解结案,臧某的舅舅被法庭邀请到庭,并自愿担任臧某的诉讼代理人。在调解中,法官抓住双方都尊重臧某娘舅的心理,淡化臧某娘舅作为代理人的身份,适时突出老娘舅的权威,让其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在法官与代理人的巧妙配合下,历经两个小时的劝解和说服,面对老娘舅拿出的调解方案,双方均俯首认同,最终调解和好,一致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和睦相处,相互包容,遇有纠纷及时进行沟通,必要时邀请娘舅出面协调。
编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是最高院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也是省高院今年的一号调研课题。运用善良风俗审理案件,不是单纯的风俗引用,更不是依“风俗”判案,而是要充分运用善良风俗的影响力,发挥其在合法合理合情解决民事纠纷及润滑社会矛盾中所起的良好作用,让一些可打可不打的官司由亲朋好友、民调组织或法院诉前调解,无论对当事人还是对社会都是有益的。顾高法庭从民间对老娘舅尊重与信任的习俗中找到了婚姻案件调解方式的又一捷径,不失是对善良风俗的尊重,对婚姻案件的定纷止争起到了案结事了的作用,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