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2007423,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全省首例涉及外币账户案件,此案的执结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理开拓了新思路。

200611月,淮安某家电采购站与安徽某洗衣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安徽某洗衣机公司应给付淮安某家电采购站款项计5417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履行义务,原告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发现,安徽某洗衣机公司在银行的人民币账户都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只有美元账户7000余美元尚未被采取措施。根据因银行内部规定,外币账户上的款项并不能直接扣划至人民币账户,处理起来手续繁琐。经了解,全省法院尚无此类案件执行的先例。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尽快实现,该院果断决定将被执行人的外币账户冻结,最终经执行法官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423该院将被执行人的美元扣划至指定外币账户,通过当日的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给付权利人,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