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王会勤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4)苏0113刑更15

 

    罪犯王会勤因犯诈骗罪,于202466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2024年1022日,本院收到王会勤以其本人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王会勤的情况符合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王会勤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