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薛美丽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公示
作者:宜兴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393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薛美丽,女,1991年7月2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4199107206248,汉族,江苏省睢宁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江苏省睢宁县沙集镇大顾村320号,住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小湖新村72幢2单元204室。本院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了(2024)苏0282刑初783号刑事判决,对罪犯薛美丽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罪犯薛美丽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薛美丽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映。
联系人:王爱芳
联系电话:0510-87963670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52号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