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4)苏0302刑更28

罪犯秦小七,男,1970年5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4197005096579,汉族,文盲,无业,住徐州市云龙区锦江都城酒店附近临时房屋,户籍所在地:江苏省睢宁县凌城镇民主村883号

本院于20241030日作出了2024)苏0302刑初395刑事判决,以罪犯秦小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案件生效后,罪犯秦小七因患有肝炎、肺结核2024114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1113日至20241119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刘晓璐,电话:0516-8028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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