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宏帅暂予监外执行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11-13 浏览次数:148
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4)苏0302刑更22号
罪犯郭宏帅,男,1984年2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1081198402282576,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郭庄村7组。
本院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了(2024)苏0302刑初90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郭宏帅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案件生效后,罪犯郭宏帅因患有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腰椎间盘突出,徐州市看守所不予收押,现郭宏帅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刘晓璐,电话:0516-80282848)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