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这可是我们的救命钱,太感谢法院了!”“五一”劳动节前夕,2007427,家住重庆市万县市普子县普子村农民杨大华夫妇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领到32185元执行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两年前发生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历历在目,她在南通某钢绳有限公司炉子车间当操作工时,左眼被钢丝头弹入致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经仲裁机构仲裁后,厂方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然而,法院受理这个案件后,立案当天便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依法冻结、扣划了该公司银行存款,便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据了解,该院为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执行,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恶意逃避责任的“老赖们”。除推行周末、节假日立案外,他们还对困难农民工提供司法救助,依法减、免诉讼费、执行费。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工伤争议类的执行案件20件,执行标的额126万元,平均执行期限仅为10天,所有案件均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