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编造剧情进行直播卖货,法院:构成诈骗罪!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淑臣 孔冬冬 发布时间:2024-11-19 浏览次数:255
“老爸老妈,
这些古董是儿子千辛万苦从坏人手里抢来的,
请你们保管好。”
“这些东西价值连城,
老爸老妈可以收藏,后期也会有人高价回收……”
在某直播间里,“嘴甜”的博主张某一声声“老爸老妈”喊得十分亲切,大爷大妈们越听越上头。年逾六旬的李老太被直播间的故事深深吸引,在一声声“老妈”中逐渐迷失,陆续买了6万多元的物品。谁曾想,直播间所售卖的物品是假的,那些“感人”的故事也是张某为吸引流量杜撰的……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案,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张某与刘某(另案处理)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某APP 平台直播间虚构事实,谎称所售卖“古董摆件”“金饰品”“字画”等物品价值高,购买就赠房子车子现金、后期还上门高价回收等,诱骗直播间内的粉丝购买。被告人张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骗取七名被害人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其能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其针对中老年群体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直播间各类销售活动真假难辨,网民朋友们要善于甄别保持警惕,对假意创立好人人设、主打亲情陪伴、诱导低价购物的博主格外留心,防止进入对方的诈骗圈套,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庭审当天,区委政法委组织140余名社区网格员现场旁听,以案释法提醒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加强反诈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