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守护最美大公园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顾新燕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482
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关心支持下,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于今年3月28日挂牌成立。市委高度重视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工作,省高院夏道虎院长、泰州万闻华市长亲自为法庭揭牌。
自成立以来,法庭始终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努力以司法之笔绘就美丽泰州建设新画卷,共建江苏最美大公园。
勇担当,让司法保护更严。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自9月份正式运行以来,已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件。坚持最严格司法保护制度,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通过省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渔业损害及生态修复费用23万余元,向被告人发出“护鸟令”,要求其作出保护鸟类资源的承诺,禁止从事一切危害鸟类资源的行为。
重协同,让联动机制更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市中院、兴化法院联合泰州、兴化两级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以及司法局,对近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特征进行分析研判,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对里下河地区环境资源类案件程序衔接、案件移交、提前介入、事实认定、取证规则、证据标准、环资案件鉴定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健全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常态化邀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牧渔业等职能部门旁听庭审,促进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互动。
开良方,让保护意识更强。打造法庭“生态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法庭党员干警进网入格,常态化到田间地头、鱼塘码头、乡镇村头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指导辖区帅垛、姜何、顾庄三个村共同制定《生态环保村规民约》,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参与管河护河,共建和美乡村。借助“江苏政法”微博、“我的泰州”APP以及“兴化融媒”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在线直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观看人数超过10万人次,凝聚打击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共识。
强基础,让里下河风景更美。配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配备具有刑事审判工作经验和派驻过集中管辖法院从事行政审判案件审理的法官,组建“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将按照刑事审判要求,改造一间刑事审判法庭和羁押室,并配备充足的法警人员,满足刑事审判庭审的安全及后勤保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