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和良减刑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4-11-22 浏览次数:40
江苏省镇江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66号
罪犯陈和良,男,1971年4月3日出生,湖北省崇阳县人,汉族,初级中学教育文化,公民身份号码422325197104036135,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七监区服刑。
罪犯陈和良,2012年7月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21年5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5刑初57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陈和良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6月24日交付执行。
罪犯陈和良自入监以来,能够做到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该犯于2022年9月、2023年3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2024年8月获得表扬5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陈和良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