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关于罪犯冉啟洪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4-12-13 浏览次数:281
罪犯冉啟洪,女,1990年4月1日生,汉族,文盲,无业,户籍地重庆市巫溪县。本院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2024)苏0281刑初1806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冉啟洪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二、被告人冉啟洪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87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现判决已生效,冉啟洪以其系怀孕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应病例材料。
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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