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五项举措强化服务新农村力度
作者:金箫妍 发布时间:2007-05-08 浏览次数:1338
本网常州讯:今年以来,金坛法院不断提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司法服务力度,切实增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金坛法院注重发挥宣传在提高农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方面的作,组织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到农村广泛宣传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道路交通事故、农村土地承包等法律问题;该院还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并上门为农民企业家讲解,鼓励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该院组织干警经常深入到农村中小学校上法制课,提高农村学生的法治知识;农忙时节,该院干警还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村专业种植户、养殖户提供法律咨询,使许多果农、养猪养鸡养鱼养牛专业户解除顾虑,放心地履行承包合同,一心一意地勤劳致富。
二是强化便民服务。金坛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便民咨询窗口和“导诉员”,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当事人办理有关立案手续。该院坚持并不断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定期到交通条件差、信息闭塞、出行不便的偏远山村上门审理案件,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金坛法院坚持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工作指导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该院两个派出法庭在实践中分别摸索出“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的五心调解法和对症下药法、情义感化法、舆论导向法、利益权衡法、寻找时机法、借助权威法等调解方法,各自走出了一条调解多、上访少、效果好、公信力高的路子,调撤率连年上升,被省高院评为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强化司法救助。该院严格执行关于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抚恤、赡养、抚育等诉讼案件及其他贫困当事人,视情况给予减、缓、免收诉讼费,保障符合司法救助的广大农村群众合法权益能获得司法保护的机会。去年,该院共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0余万元,让农村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是强化判后回防。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薄弱,往往无法理解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针对这一情况,该院鼓励干警在案件审结后主动上门为农民进行判后答疑,解释、说明有关裁判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问题,取得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该院两个派出法庭还对辖区内“困难户”、“执行钉子户”、“上访户”进行清查和定期回访,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帮助其解决判决后的实际问题,如申请执行、户口转移、证照过户等,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