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411,徐州市中院出台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评价办法》。近日,睢宁法院召开院务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专门传达了评价办法内容,该院逐条学习,理解《办法》内涵,严格对照,认真分析各部门第一季度工作,并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全面部署。

会上,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自己部门第一季度的工作也向院党组进行了仔细汇报。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英波对各部门第一季度的工作进行简单的总结,尤其对各业务庭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行逐个点评,并结合《评价办法》指出了其中的不足和优势。

针对第一季度中出现的工作不足,陈英波院长和院党组一班人对各部门的下一步工作全面部署提出了三点措施。

一是落实审判目标责任状。各审判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院长签订年度审判目标责任状,责任状要严格对照中院《评价办法》逐条落实。各部门要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各项岗位目标责任状。

二是实行部门月总结制度。每个月的第5日,所有部门要将部门上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至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月总结整理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向全院干警公开各部门每个月的工作情况,全院各部门之间可以彼此监督、学习和借鉴,以促进整体工作共同进步。

三是全院干警与党组签订廉政承诺书。该院要求纪检监察室会后认真总结2006年的月述廉、外出办案述廉、给干警建立廉政档案等制度后,迅速制定廉政承诺书,每位干警都要与党组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做到廉洁自身,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