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谈苏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126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谈苏云(曾用名谭伶俐),女,1993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2024年9月19日本院作出(2024)苏0116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谈苏云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4年10月9日,罪犯谈苏云以其哺乳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于2024年12月18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电话:025-83183876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