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着眼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受害权益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促进和谐稳定。今年14月份,该院共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案件57件,其中调解结案49件,调解率85.96%,当庭兑付率90.2%

一是:设立专门合议庭。抽调精通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技能的资深法官参加合议庭,以使该类案件的审理更加专业化。

二是快速立案。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只要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当事人之间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的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立案庭尽快办理立案手续。

三是快速审理。对案件事实清楚的原则上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以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快捷执行。强化执行人员执限观念和效率意识,只要原告提供被告的财产的准确信息,并申请诉讼保全的,就及时依法作出诉讼保全;另外对此类案件实行督办制度。确保判决后执行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