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法庭回访重点调解案件效果好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5-09 浏览次数:1454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刘庄法庭建立重点调解案件回访制,力求做到调解1件,巩固1件,近3年该庭调解率平均达到70%,巩固率95%,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贡献。
刘庄法庭每个法官的脑海里都有一本账,对重点调解案件回访的确定,既看案件本身情况,又有一定回访数量要求,每名法官的当月回访量不少于上月调解案件的四分之一。回访的形式灵活多样,有电话访、信件访和登门访,有随时访、月访和季访,回访的时间依据当事人情况,多在下班后和假日,法官在回访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访一访邻居、同事、亲人、家人和社区人员,尽量多了解,多听到一些反映,以便于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工作确保社会效果。
重点调解案件回访制进一步增强了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法官做调解工作更积极、更主动、更深入。避免了当事人之间新的矛盾日积月累,再次起诉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