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年初以来,江苏省大丰市法院三龙法庭在办理民事案件中,积极推行人性化办案的新理念,使民事案件在双方融洽的气氛中得以审结。

前不久,三龙法庭受理了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害赔偿暨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村民,因道路交通事故财损和人损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并撕打起来,双方均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派出所、村里多次协调无果,最终起诉到法院,三龙法庭的承办法官在综合分析案件的基础上,讲究调解艺术,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人的思想工作,使该案仅用了45分钟便以调解的方式解决。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三龙法庭法官们以满腔的热情接待当事人,让他们有亲近感,乐于接受法院意见;以真诚的情理和他们沟通,让他们有信任感,相信法院的意见;以准确的法律说理,让当事人心甘情愿采纳法院的意见。年初以来,三龙法庭民事收案240件,其中调解结案的180件,调撤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