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罪犯郭雪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 发布时间:2025-01-23 浏览次数:79
罪犯郭雪,女,1986年4月21日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外余窑路2号外窑8号楼4单元502室。
罪犯郭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本院已于2024年12月12日作出(2024)苏0404刑初152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郭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郭雪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拟决定对罪犯郭雪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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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