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失恋泄愤投毒领刑4年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5-11 浏览次数:1707
本网徐州讯:因男朋友与己断绝恋爱关系,遂产生报复心理,将毒药投放在他人食物中,致多人中毒。5月10日丰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投放危险物品罪对王晓侠(化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王晓侠今年25岁。2005年秋,经媒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李某开始恋爱,半年后因两人话不投机,李某便提出分手,而王晓侠对男友仍然一往情深,一时难以接受,遂怀恨在在心,意欲报复。于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晓侠以投放危险物品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品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