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罪犯王连花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02-14 浏览次数:233
罪犯王连花, 女,汉族,小学文化,无业,现住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本院审理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连花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2024)苏0581刑初1762号刑事判决,以王连花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2025年2月6日,王连花以哺乳自己的婴儿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王连花于2024年7月31日产下一子,目前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不宜收监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罪犯王连花暂予监外执行(哺乳的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止)。
现将罪犯王连花暂予监外执行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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