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刘伟 王洪亮 发布时间:2007-05-15 浏览次数:2340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新办公楼的投入使用后,办公条件不断改善,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了一个大的发展。该院档案室现有办公室3间,档案库房2个,库房加装了金属防盗门、防盗窗,配备了空调机、去湿机、温湿计和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档案室还配备了微机一台、复印机一台,硬件设备上了一个大台阶。在市中级法院和市档案局的指导下,该院档案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中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狠抓档案管理质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了法院档案管理的新局面,工作中主要有以下一些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档案工作要得到加强和提高,首先取决于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各级领导要克服“重审判、轻档案”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档案是法院工作的总结,发挥着“在现历史、服务现实、对未来负责”的重要作用。该院通过组织干警学习《档案法》和有关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和广大干警的认识,增强责任感,提高管理水平。
2、严格执行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逐步实现现代化。该院为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标准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先后制定了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以及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等制度,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及时归档。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严把“三关”,即评查、归档和入库关。做到“细”,仔细查找档案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放过“蛛丝马迹”,逐一整改和修正;“严”,请上级法院和市档案局专业人员逐件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整理,直至验收合格;“精”,对已归档的全部检查,按要求归类、装订,并更换卷盒。
3、明确责任,严格档案管理流程。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每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每人都理顺与档案管理工作的关系:办公室人员负责印章管理、立案庭负责立案材料的入档、审判人员负责卷宗内容的审核和签发、院领导负责文件的签发,保证档案卷宗的正常流程管理。为使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规范档案卷宗的书写与装订,该院还先后组织开展了 “书记员卷宗装订观摩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并由审判监督庭对案卷进行评查,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使全院上下初步形成了人人重视档案,个个管好案卷、合理利用档案的良好氛围。
4、加强档案基础工作,提高档案质量。加强档案基础工作,主要是抓好立卷归档、收集整理、编目保管3个重要环节。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法院档案质量不够高,文书材料收集不齐全、材料排列次序混乱、目录和卷宗封面项目填写不全、装订不整齐、书写不工整,特别是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彩色笔书写、修改、签发文件材料的做法屡禁不止,影响了档案的质量和寿命。同时,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也未完全解决,有的法院虽然有档案部门,但没有按规定移交归档,使档案尤其是一些文件、文稿、会议材料长期散失在立卷单位或个人手里,不利于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鼓楼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改变了这种状况。档案部门和档案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案卷坚决不接收归档,对不按期归档的单位和个人要督促其按期归档。人民法庭的档案应当按规定期限移交给法院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把档案质量问题列入书记员、内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干部、晋升职务的一项内容。
5、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控制借阅范围。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存放和搜集的各类档案文件大部分需要保密管理。面对借阅较广的需要,多年来,院领导不断地强调严格履行各种保密工作规则,正确处理和对待档案开放性和保密性的关系。始终坚持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诉讼卷宗正副卷借阅标准及权限,认真履行档案借阅审批程序、控制借阅范围。对外单位前来借阅案卷,更是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严格掌握正、副卷的借阅标准及权限,在制度面前不管外人、熟人一律平等。
6、实行微机管理,使档案管理程序化。该院将各类卷宗、文书、财务帐目的原、被告自然情况、文书名称、帐目目录全部输入微机,实行微机检索,既方便查阅,服务当事人,又便于进行管理,做到了司法为民和提高司法效率的统一。
此外,该院还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实现档案管理专业化。除了档案管理员参加市、区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外,还邀请省、市级法院档案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