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电路隐患大 安全事故需追责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李浩然 袁舜喆 发布时间:2025-02-18 浏览次数:465
引言:寒潮来袭,“小太阳”取暖器是为作业人员带来阵阵温暖的最佳帮手;夏日炎炎,密闭的生产车间也离不开大功率风扇等消暑降温设备。但在取暖、纳凉的同时,危险也悄然而至:部分人员为图便利,私改电路、乱接电线,一旦引发用电事故,危害人身安全,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郝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刘某、陈某夫妇系该公司雇佣工人。2022年夏天,因天气炎热,刘某发现陈某所在的作业区距离电扇较远,遂私接延长线,并搬移正在运转的电风扇至陈某作业区,在搬移过程中触电,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刘某死亡原因为电击伤。郝某被刑事立案后表示不理解:工人私接电路触电,是意外事故,为什么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用电作业区的落地电风扇自带电源线为3芯线,其中的地线可以起到防触电保护作用。而被告人郝某在生产车间的低压配电柜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且使用未接地线的2芯延长线作为移动电器的电源线,用电源头存在安全隐患。加上刘某将风扇原电线剪断,将私自延长的零线直接与电源的火线相接,通电后整个风扇金属外壳均成为导体,致使刘某在搬运电扇过程中触电身亡。被告人郝某作为总经理,车间配备的用电设施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且未及时制止员工私接电线的危险行为,导致1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应承担刑事责任。经过释法说理,被告人郝某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法官提醒】
生产车间电力设备众多,常出现电源线交错分布的情形,是用电安全事故高发场所。作业时需提高警惕,坚决杜绝私接电线、擅自改动供电设备等危险行为,搬移用电设备务必断电后进行操作。同时,企业负责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线,带有金属外壳的用电设备需做好接地保护,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对不规范行为及时制止,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电线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此也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要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注意家庭用电安全,长期未用的电器开启前,先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损;家庭聚会如需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不要使用同一电源插座,避免电路负荷过载;牢记用电安全知识,拒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