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扑面舒民心-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慈延年 杨梅花 发布时间:2007-05-17 浏览次数:3128
江苏省徐州法院在深入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的进程中,创新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从小案件着手,从大和谐着眼,使人民法庭拓展了司法为民的空间,找到了公正审判和司法为民的最佳结合点。
把“最简易”留给当事人
“折腾这么久的事两天就解决了。”拿着判决书的邳州市官湖镇的村民王某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心里已是明镜似的。因为法官刚刚的一番释法他听得清清楚楚,国家是保护象他这样回乡种地的农民的,虽然外出打工多年,但是土地承包权还是自己的。
象王某这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全市法庭每年都达到90%以上,有的案件当天甚至当庭就能解决。简易审理使农民少了跑路、少花了钱,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了纠纷。
但在简易背后是法官们一系列庭审之外的辅助工作。诉讼指导、法律释明、诉讼指南、风险告知等等服务,市中院还专门录制了一套多媒体诉讼指导,用最通俗的语言教会百姓怎样打官司。裁判文书增加附页、加强了说理,法官们自觉开展了判后答疑,即使最简易的案件也能使当事人心悦诚服。
简易案件的管理同样不简单,徐州法院建立了一套质量效率考评体系,将案件各项指标纳入法官岗位目标考核。2006年,法庭审判人员占所在基层法院人员的1/10,却办理了基层法院1/3的案件,而发改率仅占到基层法院的1/7,且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便利之外的尊重更重要
几年来,徐州人民法庭普遍发扬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优良传统,开展审务进村镇、进社区活动,通过网上立案、预约开庭、上门调解、电子签章、假日法庭等多种方式,把纠纷矛盾化解在当地,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目前,全市设立19个巡回审判点。
巡回审判点的庭审设施相对简陋,有的审判台就是临时借来的一张八仙桌,但庭审条件的简陋并不意味着法官行为的随意。徐州法院强化了法庭规范化管理,要求法庭的法官更要注重庭审中的礼仪,哪怕是最鸡毛蒜皮的事法官也要认真地倾听和严肃的对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
徐州法院以创建“规范化法庭”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管理模式。将公信度、满意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细化量化纳入法庭综合监督评价体系,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通过无形杠杆促进有形的服务。
专业“灭火”队未雨绸缪
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与各级综治办结合,依托人民法庭,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民事调解网络,在各村组建了法官、综治办主任、民调主任三方联动的专业“灭火队”,对发现的民间纠纷苗头及时调解、及时处理。办案人员还改进调解方式,邀请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及村委会领导、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使调解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
为防止案件反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全市法庭还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对赡养案件、邻里纠纷案件、婚姻调解和撤诉案件进行回访。针对那些影响农村稳定的典型案件,各基层法庭则直接组织法官到案发现场开庭。
2006年,全市人民法庭74名审判人员共受理案件9022件, 调解撤诉率达65.66%。丰县朱寨法庭因地制宜地在辖区每个村组织选择德高望重的老者作为调解联络员,不仅减少了老百姓的诉累,提高了法庭的效率,而且缠诉上访情况在该地基本杜绝。